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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5日21时许,湖北襄阳,女子杨某在其哥哥家中的卧室内,和丈夫张某发生亲密关系后,用剪刀将丈夫张某的 剪掉。1月26日,当地公安机关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,对违法行为人杨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决定。
处理决定曝光后,当地公安机关解释目前伤情鉴定结果没有做出,先立为行政案件做出处罚决定,待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,如果被害人伤情达到轻伤,将案件转为刑事立案,依法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。
这是一个狗血事件,夫妻二人不知发生了什么矛盾,竟然大年初四在女方哥哥家卧室内发生这样的事件,先发生亲密关系,之后女方一剪子剪下去,丈夫下体被剪,受伤严重。
男子下体被剪掉,一方面上面血管比较密集,结构特殊,很难恢复原有功能;另一方面,男性下体被剪掉,失去做男人的尊严,心理创伤可能更大。
有人猜测可能是男方出轨,做了对不起妻子的事情,或者双方矛盾太深。不管什么原因,采用如此极端手段报复丈夫,不但触犯法律会受到惩罚,还可能因为严重伤害丈夫自尊,遭到对方的疯狂报复,引发更加严重的后果,得不偿失。
发生案件后,公安机关出警,首先要判断案件的性质,是行政案件,还是刑事案件。有些案件发生后调查完毕一目了然,但伤害类案件,需要根据伤情鉴定结果确定是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,如果达到轻伤及以上后果的,构成故意伤害罪,应当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。如果未达到轻伤后果,只能以行政案件来处理。
有些故意伤害案件发生后,无法及时判断出被害人的伤情是否达到法律规定的轻伤后果,司法实践中,有些地方会由法医根据正在治疗中的伤情做出分析意见,分析认为已达轻伤后果的,直接立为刑事案件。
根据刑法规定,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轻伤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致人重伤的,处3-10年有期徒刑。达不到轻伤后果的,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,应当处5-10日拘留,并处200-500元罚款。
该案公安机关先立为行政案件,处以10日拘留,并处罚款200元,符合法律规定,在伤情鉴定结果达到轻伤后,转立为刑事案件,行政拘留期间的羁押期间可以折抵刑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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